作者:99mc.com来源:网络发表时间:2016-06-11
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朱顺忠深度记者 王选辉)今天上午,法晚记者了解到,蒙冤入狱22年的福建莆田男子许金龙等4人日前均向福建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4人申请国家赔偿总额超过3300万元。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1994年1月13日夜里,福建莆田忠门镇前范村66岁的村民郑金瑞在家中被捆绑致死,警方立为“忠门1·14凶杀案”。公安经侦查后认定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为犯罪嫌疑人。福建高院经审理于1999年4月4日作出二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后,许金龙等4人的家人坚持申诉。
2014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向福建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今年2月4日,福建高院开庭再审此案,并依法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无罪。
获得清白4个月后,他们均向福建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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