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陈满三年前结识一名酒店女子,因同情女子为癌母下海、喝酒喝到胃出血,陆续付出三百万元还不够,又提供自己的帐户给女子使用想让她赎身,不料,最后他却被控是诈骗集团成员,一审被诈欺罪判刑一年,陈满不服上诉后,台中高分院认定陈男迷恋酒女,才有如此荒唐行为,改判无罪定谳。五十六岁的陈满指称,三年前到台北酒店结识酒女「江雨欣」,因同情江女身世和处境,才常去消费,但每次唱歌、摸手就花一万五千元,江女又常向他伸手要生活费、医药费等,陈两年内陆续给江女共三百万元,还将帐户借给江女,供酒店转帐到大陆总公司,直到一名陈姓男子被骗汇入一百八十一万元到陈满帐户,发现有异报警提告,陈满帐户因而遭冻结。陈满称帐户被冻结后,还拿妻子帐户供江女使用,他对法官说:「若是诈骗集团成员,怎会用自己帐户?」感叹钱被骗还要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