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的一方必须负担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
作者:99mc.com来源:网络发表时间:2014-06-11
网友TSAI问:我投资朋友甲1百万,甲再拿去投资他朋友乙,甲说每3个月可分9万,甲拿3万,我拿6万。去年5月时,甲说乙没给她9万,所以我也拿不到6万。后来甲,她和乙有金钱和感情纠纷。我担心本金拿不回来,问甲会不会有问题,她只安抚我。请问我要如何处理才能取回本金?
律师温令行答: 建议读者先与甲签好书面契约,较能自保。投资的本质,其实是《民法》契约的一种,虽然契约的约定,不以签署书面为必要,但在拿钱出来投资前,最好还是把双方的约定白纸黑字写下来,由双方签署,如果日后有了争议,对两方来说都会比较有保障,也能够作为诉讼上的证明。
再来就是违约的一方,必须负担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读者把钱拿出来给甲,双方约定每3个月甲应该给你6万,这就是口头所定的契约。由于这个契约存在于读者和甲之间,甲如果没有依照约定给付金钱,就已经违约。至于乙究竟有没有把钱给甲,是他们之间的契约问题,跟读者没有关系。最后要说的是,债权人在迟延给付的情形时,如要解除契约,必须先催告。因甲并没有在约定的时间给付金钱,依法必须付给负迟延的责任,读者可先对甲定相当期间催告履行契约、交付金钱,如果甲并未照办,读者就可解除契约,并请求甲返还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