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生!男子迷倒并性侵十四岁女孩
作者:99mc.com来源:网络发表时间:2013-05-13
真是畜生!台南市一名中年男子,见女友的十四岁女儿颇具姿色,竟以当服饰模特儿为幌子,诱骗对方外出拍照,却趁机下药迷昏,开车载到旅馆性侵得逞,被捆绑有如木乃伊的少女趁恶狼离开,机警撞击旅馆紧急按钮求救并报警,法官认为男子道德观念荡然无存,恶性重大,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十年十个月。判决书指出,王姓男子(四十五岁,在押)跟嘉义陈姓女子(四十三岁)交往三年多,因陈女有个十四岁女儿,颇具姿色,他竟萌生歹念,计诱少女出游迷奸。
去年九月三十日,他约少女出游,佯称可替少女找服饰模特儿兼差,拍照一次可赚一万元。前一天,王男还预先订好台南市麻豆区一家汽车旅馆房间,并要求隔音较好、边间房间;当天下午五时,两人相约在嘉义市见面,他事先到超商购买一杯咖啡,并掺入安眠药,待少女上车后,骗少女喝下迷昏,再载到汽车旅馆。到了汽车旅馆,王男原想再灌少女迷幻药物,但少女反抗没喝,随后他打开电视,转到色情频道看A片,再脱光少女衣服硬上,少女因疼痛哭泣反抗,终因力气用尽,任其摆布,性侵得逞。 王男性侵得逞后,仍不愿放过少女,用手帕绑住少女双脚,以薄床单包住少女全身,用胶带缠绕少女胸部、上臂及嘴巴有如木乃伊,恫吓少女「会请旅馆人员注意房间,若表示有人一直喊叫,回来时会灌她强酸,让她永远没有办法讲话」,然后开车暂时离开旅馆。 少女等王男离开后,先挣脱双脚的手帕后站起来,用被绑住的身体撞击房内的紧急按钮,向清洁人员求援并报警,到医院验伤提告。王男虽否认犯行,但因少女下体有撕裂伤痕,且采到精液,经比对跟王男DNA吻合,少女血液也有安眠药物反应,确认她遭下药性侵,加上旅馆工作人员也出面指证,罪证确凿,法官据此重判他十年十个月。
★即使是熟识亲友,仍应避免单独跟异性出游或共处一室★赴约前,应把地点、对象及返家时间告知家人★赴约不要饮用来路不明或可疑的饮料★不幸被侵犯,不要清洗身体,保存身上迹证,报警采证★遇对方意图不轨,应借故先拖延时间,趁机脱逃并大声呼救★勿跟对方进入KTV、汽车旅馆等隐密空间,见情况不对立刻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