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颁布新规深夜欢唱太扰民将被处罚
作者:99mc.com来源:网络发表时间:2013-07-25
台北市住家、餐饮店附设卡拉OK,深夜欢唱太扰民。北市环保局因此修订办法,昨公布新规定,每晚十时至隔天上午八时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二时的时段,全市非登记有案的「视听歌唱业」,不得提供伴唱设备让客人使用,否则稽查人员查察时,毋须量测噪音,即可以行为罚告发,开罚店家或行为人三千到三万元,预定八月一日实施。台北市议员王鸿薇日前接获陈情指,住宅区内的小吃店、饮酒店附设卡拉OK,夜间、假日营业太扰民。 因营业场所噪音须经量测,逾标准才可开罚,往往造成稽查人员到场,业者及行为人停止歌唱,因无法检测分贝数无功而返,而引发民怨,促使环保局修正「台北市禁止从事妨碍安宁行为之区域范围及时段」办法改善。
环保局统计,去年北市接获一千三百六十八件营业卡拉OK噪音检举案,其中十一件被要求限期改善,一件遭罚款。 该局技正黄莉琳说,过去小吃店、餐饮店等营业场所会设包厢供顾客唱歌,但依《噪音管制法》营业场所须量测噪音分贝,未逾标准不能开罚,即使超标,首次开劝导单,第二次才开罚,难杜绝问题。环保局指,依《噪音管制法》第八条,授权地方政府自订公告管制时间及场所,此次修正管制时间及场所,全市除登记有案的「视听唱歌业」外,其余提供伴唱视听设备供人唱歌行为的营业或非营业场所,如小吃店、热炒店、寺庙或住家、公园,皆属规范管制对象。 其行为发生在管制时段内,即可依行为罚,开罚店家或行为人三千元至三万元,预定八月一日上路。民众林小姐说,住家附近的小吃店有投币式卡拉OK,假日下午也唱,实在是魔音穿脑,若有管制且确实执行,可还民众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