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林乡公所与佳民村民组成自救会「秀林乡佳民弹药库周边原住民保留地使用受限救济案」,历经多年的陈情、举证、协调,终获国防部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21日下午在佳民村办公处,发放国防部核定第一、二次审查救济金为四百三十三万余元,计五十九件、人数廿九人。
在民国七十六年七月十三日以前,秀林乡佳民村紧临弹药库周边五百公尺土地,国防部、内政部公告为「花莲县秀林乡佳民地区重要军事设施管制区」;因此,当地村民无法耕作影响家庭生计,且地方建设与发展也受到限制。
经过秀林乡公所、佳民村自救会向立法院、花莲县政府等单位陈情下,于民国八十八年九月廿一日在国防部、内政部公告,解除原五百公尺该区管制区缩小为二百公尺。
由于,佳民村民就使用原住民保留地,实质上基本耕作权确实受到限制及损失,因此再历经立法委员的努力支持下,于民国九十六年六月十六日,国防部、内政部公告:花莲县秀林乡佳民军事设施管制区,因管制原因消失、解除管制。
佳民村自救会长林芳荣表示,回顾推动秀林乡佳民弹药库使用受限救济案过程中,感谢当时任县议员的秀林乡乡长许淑银协助推动至今,以及立委高金素梅及办公室团队,公所团队排除万难,提供禁限建范围土地逐一清查、建档、核对编辑成册,提供国防部组成审查委员会做为佐证资料参考。
乡长许淑银表示,回顾过往在救济金要有法原基础,必须适法、合理及过程程序化及兼顾秀林乡佳民村权益下,经过各界多年的努力,终于得到公平正义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