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为配合铁路高架化,要求复兴路陆桥下四十五名承租户在月底完成搬迁,承租户希望在拆迁前拿到补偿金,市府强调依规定无法先给,只要承租户完成迁拆,一定会尽快发补偿金。
陈姓妇人投诉,复兴路陆桥月底前拆除,桥下四、五十名捡取回收穷苦居民,因找不到一千五百元租金的房子,可能无家可归,希望不要让拆大埔悲剧重演。《苹果》周日实勘,部分现住户正打包行李,一名转租户表示,他从彰化到台中当临时工,收入不稳定,一时无法找到同样月租一千五百元住所,希望市府能延缓拆迁,让他们有多时间找房子。承租户王德容说,市府承诺本月底前完成搬迁,会给每户四十万元的拆迁补偿费,盼能在拆迁前给钱。铁路工程局中部工程处第四工程段长杨春盛表示,尚未决定何时拆除陆桥,配合工程进行先行限制车辆高度,是市府为了用地取得,要求承租户搬迁。经发局专员吴锦顺表示,须拆迁户完成搬迁,提供相关数据,经审核无误后,再将钱转入个人账户,完成手续后不会拖太久,就可以领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