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姐日前持死亡证明,至台湾大哥大门市欲替亡母的门号进行解约退租时,店员却误将她的手机停话,还对杨母的门号收取千余元的解约违约金。对此,台湾大坦承疏失,已处分失职人员、退还违约金。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指出,门市应落实核对资料,而租约责任因死亡而消灭,业者不可收取违约金。
台北杨小姐抱怨,3月1日母亲不幸过世,隔日带着死亡证明书前往台湾大哥大后山埤直营门市,办理母亲名下一支仍有绑约的门号退租,门市小姐却当场将她名下0956门号办理停话,发现后随即抗议,才改为将母亲门号租约办理中止,但已造成她门号无故被停话3个小时。 「户头被乱扣1373元。」杨小姐更指出,因母亲名下门号当初是申请长青方案,按合约规定,当事人若于租约期间过世,解约不须负担违约金,门市小姐也明确告知不会有违约金问题。事后杨小姐竟接获1张台湾大寄发的统一发票,以「赔偿收入」名义,径自从她的门号帐户内扣款,去电客服询问,被告知是母亲门号停话的解约违约金,认为台湾大根本是强索违约金。4月底杨小姐再度致电台湾大客服抗议,黄姓主管致歉表示:「对不起!」会请门市人员尽快办理退款。 对此,台湾大哥大公共事务处表示,该门市人员作业确实有疏忽,已依内部规定惩处,对造成用户困扰深感抱歉,会尽快退还扣款金额,后续加强员工教育训练。5月初杨小姐说,已收到现金退款。 NCC营运管理处行动通信科科长陈英俤表示,死亡当事人不可能持死亡证明书去办理门号中止,门市店员逻辑有误,应确实核对代办关系的申请人身分;另外,租约责任因当事人死亡而消灭,电信业者不可收取违约金,应退款处理。 ★当事人死亡,家属于绑约到期日前解约,除通话费外,不须付违约金★当事人死亡,有电话费尚未缴清,须由家属继承负担★一般绑约到期日前解约,须付违约金★绑约到期日当天解约,保留预缴通话费单据以利日后举证★绑约到期日后解约,仍须支付到期日至解约前通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