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的不住这,别再来找了!」宜兰一名庄小姐16年前买下苏澳镇一栋2层楼透天厝,与一对子女开心入住,不过8年前开始有名江姓男子,登门要找父母,多次报警处理,后来连江先生的司法文书都寄到家中,令她困扰不已!庄小姐日前收到士林地检署寄过来的司法文件,上头地址清楚写着自家地址,但受文者却是江姓前屋主的儿子,过去多次收到这类司法文书,都予以退回,想不到士林地检署还是继续寄信来。除了 司法文书不断寄到家中,这名江先生还曾经跑来敲门要找父母,「有时凌晨2点在外面敲门,吓死人了。」庄小姐抱怨,自己是个女人家,真的是打从心里发毛!
庄小姐说,虽然每次报警处理,苏澳警方都将人给带走,但是过一段时间,江男又会出现在家门口。
向户政单位查证,确定对方户籍已在民国94年迁出到外县市,想不到2个月前还有一名自称便衣警察要来找江先生,「这种精神压力,快把我逼疯了。」苏澳警分局表示,这名江先生有毒品前科,只要精神恍神就跑回以前的老家,已经好几年没来了,今年初又再次出现,不过后来因窃盗案被发布通缉,现在不知去向,警方也在找他下落。
关于江先生的司法文件不断送达庄小姐家中,宜兰地检署书记官长康素花建议,除了将司法文件请邮局退回,可以写信向原寄发单位主张「人不住这儿」,并将信封上的案号、股别写上,以后就不会再收到这类司法文书了。
苏澳户政事务所主任李建兴表示,若民众购买中古屋后,发现户籍地址有不相干的人登记在内,可向当地户政事务所申请「径迁」,户政人员调阅出境与健保资料后,若仍找不到当事人,3个月又30天后,就会把这个人的户口径迁到当地户政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