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纪念堂车震妻外遇判赔
作者:99mc.com来源:网络发表时间:2013-05-07
台北市一家小吃店吴姓老板,前年三月跟踪发现陈姓妻子与男子开车到国家音乐厅地下停车场车震,吴男主张他因此气到脑中风,因此向妻子求偿两百万元慰抚金。台北地院据吴男提出的照片光碟,认定陈女通奸,但无法证明吴男脑中风与妻子通奸有关,仅判陈女赔偿四十万元。吴男指控,前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时许,他跟踪妻子到中正纪念堂国家音乐厅地下停车场,竟发现妻子与一名陈姓男子全身赤裸在轿车前座上,两人座椅椅背还向后平置,吴男上前开车门捉奸后,陈男还在现场打电话回家,跟妻子承认通奸并连番道歉。吴男主张,他发现妻子通奸后数天就气到脑中风,最后还与妻子离婚,事后他再向陈姓前妻提告求偿两百万元精神慰抚金,但前妻从未出庭答辩。法官认为,吴男与妻子结婚十四年,直到前年吴男发现妻子通奸后才离婚,根据吴 男提出的捉奸照片、光碟内容,显示前妻通奸、侵害吴男配偶身分法益属实,但因吴男脑中风是在捉奸后四十七天,无法证明脑中风与捉奸有关,审酌后仅判陈姓前妻要赔偿四十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