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新北市三重区的李姓男子今年元月时,将十八瓶酒委托新竹货运三重所,送到台中市大里区给客户,其中八瓶在托运过程中破损,李男要求赔偿一万四千元,三重所陈姓副所长先说只能赔三千,后来又说会向总公司申请赔五千,李男直接询问总公司,发现三重所竟无反映诉求,痛批:「欺骗客户!」
李姓男子投诉,当初他向陈姓副所长求偿,对方表示因委运时未申报酒的价值,依合约规定只能赔三千元,他无法接受,陈又应允向总公司申请复决,却迟迟没有下文,李致电催促时,陈姓副所长先是推托「忘记申请」,隔一周又说向总公司请赔五千元被拒,李男于是直接询问总公司,方得知陈根本未将理赔请求上报。新竹货运客服人员表示,委运物品受损,公司不会置之不理,已将这宗托运纠纷交法务人员处理。台中市消保官陈柏菁说,部分货运业者定型化契约对消费者并不公平,交运货物前要先看清合约内容;若发现毁损,要先拍照存证,若业者迟迟不赔可投诉消保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