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月底拆不敢让嬷知
作者:99mc.com来源:网络发表时间:2013-07-20
高雄市左营自治新村有7家钉子户,不愿接受军方眷村改建方案,与军方力争10年,军方循法律途径要求拆屋还地,去年胜诉定谳,钉子户须在本月底前自动搬迁。高龄97岁的孙姓老妇,子女迄今不敢让她知道拆屋消息,还想着要怎样不让她看到「拆屋那一幕。」7家钉子户成员多是身障人士及弱势年长者,10年来每天都生活在拆房子的恐惧,经常半夜惊醒大叫:「他们来拆房子了。」
97岁的孙姓老妇1959年起靠着亲手做旗袍养育3名子女,逾半世纪,对住处有很深感情。与她同住的女儿说,父母早年用竹子、泥土搭建房子,后来经济转好,才改建砖瓦屋。孙妇曾到儿子家住,但住不惯公寓大楼,坚持要回老家,女儿只好同住照顾。 7家钉子户表示,2003年自治新村眷改时,军方说须等681户全体住户都同意才会改建,他们住惯平房,表示不同意,不料军方仍继续眷改,2005年被注销眷舍居住凭证,还被军方提告,要求拆屋还地。军方去年胜诉定谳,今年5月底去函要求他们月底前搬迁让地,否则强制执行。7钉子户领不到最少294万元补助购宅款、不能分配房舍,还将面临房屋被拆,无家可归困境,同时需自付拆除费、7年地租和7年诉讼费约30万元。 钉子户陈有鹏表示,军方不同意他们的诉求,就抗争到底,绝不搬迁。
孙妇女儿则说,如果迫不得己,只好安排母亲住到弟弟家。军方表示,诉讼已定谳,一切依法办理。高雄地区眷改钉子户,除了自治新村的7家之外,还有合群新村、建业新村和崇实新村等40多户与军方诉讼中。立委黄昭顺表示,按照眷改条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眷户同意就会进行眷改,自治新村钉子户确实误判情势,她会与军方协调,看是否还能协助争取眷户权益。 2003/5:高市左营自治新村开始办理眷村迁移改建 2004/3:参加眷改住户陆续搬迁,其中7户认为权益未受保障,不愿签署眷改认证书 2005/9:军方对未签署眷改认证书的7户提告,要求拆屋还地,注销眷舍居住凭证而无法 享受眷改权利 2012/10:法院三审定谳,判定军方胜诉,7户须拆屋还地 2013/5:军方通知7户在本月底前自行搬迁 2013/7/31:军方将对未自行搬迁的7户执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