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电梯故障杀人案外,电梯业者也违法不顾职灾员工!美商大同奥的斯电梯公司台湾分公司连姓主管昨出面控诉,今年3月进行电梯工程时发生职灾,因公司电梯设计不良,又让他单独作业,他在机房工作时电梯突然启动,发生职灾,导致左手截肢、右手筋断,他要求公司赔偿500万、精神赔偿600万,但公司对其不理不睬。
连先生昨天上午在北市议员王孝维、童仲彦、张茂楠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控诉资方违法行为。北市劳检处长邹子廉表示,调查显示,该业者确实有疏失,包括传动钢索无覆罩设备、机械运转时现场无指挥人员,公司若未依《劳基法》给劳工职灾补偿,劳检处将开罚业者;至于连先生要求的赔偿金,则属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