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威秀影城在5月推出韩国MBC「Show!音乐中心」实况转 播秀,官网载明不退票,但无不得更换场次规定,民众欲更换场次遭拒,抱怨不合理!威秀影城总公司公关部表示,因售票员疏失,未加盖无法退换票字样,引发争议,事后已办理换票。消保官说,票券未载明不能换场次,拒更换不合理,应改进。
投诉组台北市张小姐说,4月底她和友人购买信义威秀推出的韩国MBC「Show!音乐中心」实况转 播秀票券,原购入5月11日场次的票券,共计2400元,但事后发现当天有事,致电影城服务电话询问能否更换场次,对方告知官网已载明不接受退票,无法受理。 张小姐说,官网的确载明不接受退票,但她们4人并非退票,而是希望更换场次,且票券背面记载:「更换电影票场次或退票,请于开演前20分钟至柜台办理」,未提及不能换票。她致电客服,告知票券背面有注明退换票条款,对方以该票券非电影票为由,仍坚持无法换票,她抱怨:「让人感觉很无力。」对此,威秀影城总公司公关部经理李光爵表示,经查是售票员疏失,未依规定删除票券背面退换票条款,也未加盖「恕不退换」印章引发争议,会检讨改进,事后已受理民众办理换票。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陈信诚表示,票券背面明显记载退换票规定,视同契约内容,虽官网注明不接受退票,但退票与换票两者内容有疑义,依《消保法》应从有利于消费者解释。 1.禁止单方面变更契约内容2.票券规定有疑义,以有利于消费者解释3.业者应提供并说明退换票机制4.消费者得在演出结束前申请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