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为发掘、培养各艺术领域具潜力之艺术创作人才,鼓励艺术新秀将创作进行发表,特规画「艺术新秀创作发表」项目,将透过公开征选机制,提供作品发表的机会。针对文化艺术新秀生平首次发表之创作,不论其创作项度为文学、视觉艺术、舞蹈、戏剧(曲)、影视听媒体艺术或是动漫,均可透过申请本补助计划,取得作品发表之资源挹注。获补助计划并将透过营销宣传与发表等活动,提升其作品之能见度。
本项目本年度将办理两次收件,第一次收件截止日期在本年5月31日(受理2013年7月到12月之计划);第二次收件在本年10月1日至30日(受理2014年1月到6月之计划)。个人每案最高补助新台币三十万元;申请单位每案最高补助新台币一百万元。欢迎相关领域之创作者踊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