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比买还贵」!高雄一名消费者在灿坤卖场,以八四九○元购买一台原价九九○○元的「BenQ」三十二吋液晶电视,回家后发现面板破损,灿坤咬定载送疏失索维修费一万元;又坚持要多付五千元才能换新机。消费者找议员陈情;灿坤响应,「已同意消费者免费换新,要退钱也可以。」
家住小港的消费者李金在表示,八月十七日到离家五分钟路程的「灿坤康庄店」买电视,店员从仓库搬出存货就直接交给他,未当场测试,只提醒他骑车小心;因此五分钟路程,他骑了十多分钟才到家。没想到插电后才发现液晶电视面板有裂痕,根本无法收看。李先生向灿坤反映,没想到业者却拒赔,他原想花钱了事将电视送修,没想到更换面板原厂报价竟高达一万元,李先生觉得不可思议,向市议员郑光峰投诉,本月二日透过消保官进行协商,灿坤还特别从台北派法务人员到场。
当天李先生愿付二八三○元换新机,但灿坤法务却坚持要收五千元,郑光峰痛批,灿坤不惜花差旅费派员南下,却为了区区二千多元跟消费者计较,「有大鲸鱼吃定小虾米心态,态度傲慢。」李先生也说,协调过程一拖二个月,「以后不想到灿坤买东西了。」
民众张维伦也有类似经验,她曾向灿坤买笔电,觉得键盘不灵活想换货、或加价换够其它产品,均遭灿坤以商品已拆封拒绝,「灿坤是应该多站在消费者角度着想,给消费者方便。」消保官郑秋洪表示,灿坤未当场检测证明电视功能正常,消费者事后发现瑕疵有权要求更换新品,否则可向消保官提出调解申请,或直接到法院打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