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恶质!新北市一名女子,去年向车行购买车龄十八年的五十cc机车,分九期付款、每期缴两千七百二十元,总价竟达两万四千四百八十元,女子要求解约还得付五千元,愤而向消保官申诉。消保官昨说,因贷款年利率达百分之一百一十三,车行及放款人都将依重利罪嫌函送法办。新北市消保官表示,恶质店家「映像机车行」位于中和区,其刘姓店长去年底将一辆车龄十八年的山叶兜风五十机车,以一万七千元卖给简姓妇人(五十岁),由一名陈姓男子协助简女办理车贷,要简女签署分期付款契约及空白本票,车款分九期、每期缴两千七百二十元摊还。 消保官调查,机车贷款共两万四千多元,远高于市价约一万元,简女事后反悔,于家人陪同下向车行要求解约,车行强索违约金五千元,简女愤而向消保官投诉。双方协调时,车行同意退回三千两百元,仅收一千八百元机车过户等手续费。消保官指出,放款年利率高达百分之一百一十三,超过法定最高利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分期付款契约也注明车行名称,因此将陈男、车行依重利罪嫌法办。 《苹果》昨前往映像机车行,已看不见该辆山叶兜风五十的机车。刘姓店长表示,当初简女要退车也同意收回,违约金也是家人同意后支付,车行与贷款无关,被列为嫌犯相当无奈。不过,北市一家机车行老板说:「十八年的兜风早就该报废了。」他认为十八年的机车整理后售价约八千至一万元,没整理约五千元以下,建议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注意行车执照年份,并试骑了解车况,且因零件取得不易,别买年份太旧的机车。 ◎放款年利率不得超过20%◎利率若未明列依法则为5%◎头期款及利率、期数需明列◎消费者须先自行试算贷款利息◎每一期缴款金额需明确告知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