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因案入监服刑,出狱后申领残障及低收入户补助被拒,查询才知自己服刑5年期间,竟有近700万元彩金收入。男子事后查出,开彩券行的前狱友为服务中奖顾客,冒用其身分代为兑奖,气得不排除控告对方伪造文书罪。
公益彩券经销商管理要点规定,中奖彩券2000元以上须由中奖人直接到银行领奖,但彩券行为服务顾客,多半先私下兑换,另请亲友持中奖彩券到银行兑领。
36岁的黄男表示,2008年8月因强盗案入监服刑,去年5月假释出狱,因患精神分裂症,今年6月取得残障手册,并申请低收入补助,公所却指其收入不符合补助申请资格,黄原不满公所刻意刁难,到国税局打印所得清单,才知自己5年来彩金收入竟高达698万多元。黄男追查给付彩金的华南银行溪湖与鹿港分行,行员通知彩券行负责人到场,黄男才发现对方竟是先前同监狱舍房的林姓狱友。林男表示,6年前黄男曾当他「领奖人头」,一同到银行兑换中奖彩券,不知道他会申请补助,愿按月补偿他一万元补助金;黄男气愤质疑:「入监期间身分证都由狱方保管,难道银行兑奖都便宜行事,或是林男与银行挂钩,有不能说的秘密!」华南银行公关声称,黄男与林男曾共同至鹿港分行,两人表示未来彩券兑奖事宜均以黄男名义办理。华南银行行员私下坦承,因为该行已与林男配合很久,所以未再进行身分核对。
台彩公司表示,经销商擅自兑付2000元以上奖项,再利用他人身分到银行兑付,严重违反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停机或撤销经销商资格,另外也会要求配合兑付银行,确实遵守兑奖人身分核对。律师吕胜贤表示,彩券行利用他人身分兑换中奖彩券,已涉及伪造文书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