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针对恶性违规行为,加强执法取缔,指辖区101年A1类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计160件166人,与前(100)年同期(166件,死亡172人)比较,减少6件6人,降低比例约3.5%,这是近3年来首度出现下降情形,初步展现成效。强调若以佛学的角度来看,也等于胜造七级浮屠,不仅减少了6件悲剧,也可能挽救了12个破碎的家庭。且对长年辛苦交通执法的员警而言,是项士气激励及积德行善的福音。
交通警察大队长黄家琦表示,未来一年除了对前述易引发肇事、危害交通安全的恶性违规行为(如酒后驾车、闯红灯、严重超速、违反路权等),仍将列为交通执法重点,持续落实执法外,也将配合警政署积极针对「行车低头族」与「行人路权」等2项交通违规加强取缔,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 交通警察大队分析指出,101年A1类交通事故前三大肇因,分别是一、未注意车前状况(含未保安全间距)发生34件(占21%),二、酒后驾车发生25件(占16%),三、违反标志标线禁制及违反号志管制发生18件(11%);而主要肇事车种,以机车肇事发生71件(占44%〉,小型车肇事53件(占33%),大货车肇事23件(占14%)。 另外,统计显示A1事故中,机车肇事所占比例最高,主要肇事原因以驾驶人未注意路况、超速抢快、违规跨越双黄线或回复式导杆,占用来车道居多,警方呼吁骑乘机车除应配戴安全帽外,行经弯道、路幅狭窄道路,应放慢车速,预留安全的反应时(空)间,尤其切勿跨越双黄线,才能建立尊重路权、礼让为先的优质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