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传承鲁凯族文化的收获祭,传出部落向台东县政府申请狩猎飞鼠10只、山羌6只、山猪5只、山羊2只、水鹿1只,最后只核准狩猎山羌1只,令部落族人气得跳脚,认为县府不尊重原住祭典,部落青年更无法从长辈学到传承。
「重点不在数量,而是祭典本身」,台东县政府农业处林务保育科长柯汉强表示,自己也是原住民,原民文化祭典当然很重要,但是身为主管机关必须依法规办事,东兴村所提出的狩猎清单中,依农委会及原民会101年6月6日联合公告,各族祭典狩猎种类,仅有山羌符合,但山羌是保育类动物,全台仅有台东县核准,已是行最大方便。如果部落认为核准数量过少,部落可以提出申覆, 县府会再与部落协调狩猎的数量。
东兴村长胡进德表示,部落依县府规定,于1个月前提出狩猎申请,但原申请的飞鼠10只、山羌6只、山猪5只、山羊2只及水鹿1只,最后只核准1只山羌,询问承办人,得到的回覆却是,申请狩猎数量有「比例原则」,只能核准1/5,太不尊重原住民文化了。
部落头目古明德气愤地说,打猎是原住民的庆祝活动,县府竟然只准我们狩猎1只山羌,分给部落所有人,还不到1口,传统领域被政府剥夺,不准我们打猎、开垦,「难道原住民只能帮佣吗?」
部落青年会团长周献庭、部落主席巴顺兴说,打猎不止是祭典活动,更是长辈对晚辈文化传承的重要仪式,况且猎物带回来并不是私用,而是祭典活动供大家用,原住民很早就生活在这块土地,不可能将动物赶尽杀绝,县府应该支持才对,呼吁重新审查,符合部落需求。